1092靜宜大學因應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」疫情─安心就學措施
更新日期:2021/02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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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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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,符合居家隔離和居家檢疫者。
- 經醫師診斷需居家自主健康管理者。
- 依據教育部函示,符合自主健康管理不宜入校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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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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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隔離通知書/居家檢疫通知書或其他可供佐證之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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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開學選課及修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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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開學日期為110年2月22日。
- 第一輪加退選時間訂為110年2月16日~2月19日,第二輪加退選時間為110年2月26日~3月2日,請學生參考109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時程表。請全體境外生務必配合加退選作業時程,上網完成選課。
- 境外生延遲入境者須向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提出申請,至遲應於110年3月5日前完成繳費及註冊。
- 為便於教師提早準備線上課程,境外生如於110年2月16日以後課程有變動者,請盡速通知所屬學系秘書以利通知教師。
- 赴境外修讀雙聯學位、或參與實習等計畫是否持續,得洽各學系(或職產處)評估是否保留或延長資格。
- 學生如主動要求赴境外研修或實習,請洽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或職產處簽定出國研修/實習自負聲明書。
- 無法赴境外實習或研修者,請於加退選規定期限內自行上網選課,如未達最低學分數或當期必修課程未順利選上者,請洽各學系及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共同協助。
- 得視個案申請,不受每學期最低學分數限制。
- 境外生本學期無法入境者,請辦理休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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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註冊繳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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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學生得以通訊方式或委託他人辦理註冊、請假、休學等事宜,或檢具相關證明至遲於開學三週內完成補辦程序。
- 1092所有境外學位生依教育部規範均已可入境,1092學雜費依學雜費專區公告收費標準收取。專區連結:http://www.act.pu.edu.tw/report_2.html
- 1092學雜費繳費期限至遲110年3月5日完成,退費部分依據「專科以上學雜費退費基準表」辦理;可退金額扣抵下期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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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學生請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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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完成通報手續並列入追蹤個案者,請假期間之缺課不列入當學期該課程之缺曠課紀錄,亦不扣減該科出席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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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考試請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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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請假從寬處理,並由教師自行決定補考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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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學習補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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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生因居家檢疫延遲進入教室上課者,所修課程提供線上學習(自110年2月22日起至多八週),學生於解除居家檢疫14日後,需再配合自主管理7日,方得進入教室上課,其後各課程不再提供線上學習。學生請依照各週教學進度上網學習,相關疑問也可聯絡所屬學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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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停課、復課及補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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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關停課、復課,悉依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定辦理。
- 停課後之補課:
- 維持一學分18小時學習內容,必要時由授課教師自行調整上課時間與方式。
- 各課程如因防止疫情擴散必須停課者,停課期間之課程,由授課教師與學生協商後,調整上課時間與方式,補足停課時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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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休學及延長修業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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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境外生若於110年3月5日前未完成繳費註冊者,視同無法至本校就讀,本學期需辦理休學。學生至遲應於110年4月8日前以通訊方式或委託他人,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申請,並由該處統一專簽向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申辦休學手續。
- 前款無法於本學期順利就學者,得個案專簽申請本學期休學不列入休學期數,或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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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學校相關輔導協助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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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啟動輔導關懷機制:由住宿服務組、諮商暨健康中心、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等單位,針對符合安心就學申請資格學生之身心狀況,進行評估與處遇,並視狀況轉介校外相關資源。
- 個案追蹤機制:將由校安中心做為非上班時間之單一窗口,上班後校安中心將視學生諮詢問題,諮詢教務處相關同仁。
- 維護學生隱私:所有學生狀況及資料,皆以保護個案隱私為基本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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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成績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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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生完成通報手續並列入追蹤個案者,請假期間之缺課不列入當學期該課程之缺曠課紀錄,亦不扣減該科出席成績。
- 考試請假從寬處理,並由教師自行決定補考方式,並視科目性質,調整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方式核定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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