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武漢肺炎防疫應變專區

109(2)靜宜大學因應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」疫情─安心就學措施

1092靜宜大學因應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」疫情安心就學措施

更新日期:2021/02/18

一、申請資格

  1.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,符合居家隔離和居家檢疫者。
  2. 經醫師診斷需居家自主健康管理者。
  3. 依據教育部函示,符合自主健康管理不宜入校者。

二、證明文件

居家隔離通知書/居家檢疫通知書或其他可供佐證之證明文件。

三、開學選課及修課

  1. 開學日期為110222
  2. 第一輪加退選時間訂為110216~219,第二輪加退選時間為110226~32,請學生參考109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時程表。請全體境外生務必配合加退選作業時程,上網完成選課。
  3. 境外生延遲入境者須向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提出申請,至遲應於11035完成繳費及註冊。
  4. 為便於教師提早準備線上課程,境外生如於110216日以後課程有變動者,請盡速通知所屬學系秘書以利通知教師。
  5. 赴境外修讀雙聯學位、或參與實習等計畫是否持續,得洽各學系(或職產處估是否保留或延長資格。
  6. 學生如主動要求赴境外研修或實習,請洽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或職產處簽定出國研/實習自負聲明書。
  7. 無法赴境外實習或研修者,請於加退選規定期限內自行上網選課,如未達最低學分數或當期必修課程未順利選上者,請洽各學系及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共同協助。
  8. 得視個案申請,不受每學期最低學分數限制。
  9. 境外生本學期無法入境者,請辦理休學。

四、註冊繳費

境外學生得以通訊方式或委託他人辦理註冊、請假、休學等事宜,或檢具相關證明至遲於開學三週內完成補辦程序。

  1. 1092所有境外學位生依教育部規範均已可入境,1092學雜費依學雜費專區公告收費標準收取。專區連結:http://www.act.pu.edu.tw/report_2.html
  2. 1092學雜費繳費期限至遲11035日完成,退費部分依據「專科以上學雜費退費基準表」辦理;可退金額扣抵下期費用。

五、學生請假

學生完成通報手續並列入追蹤個案者,請假期間之缺課不列入當學期該課程之缺曠課紀錄,亦不扣減該科出席成績。

六、考試請假

考試請假從寬處理,並由教師自行決定補考方式。

七、學習補救

境外生因居家檢疫延遲進入教室上課者,所修課程提供線上學習(自110222日起至多八週),學生於解除居家檢疫14日後,需再配合自主管理7日,方得進入教室上課,其後各課程不再提供線上學習。學生請依照各週教學進度上網學習,相關疑問也可聯絡所屬學系。

八、停課、復課及補課

  1. 有關停課、復課,悉依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定辦理。
  2. 停課後之補課:
  • 維持一學分18小時學習內容,必要時由授課教師自行調整上課時間與方式。
  • 各課程如因防止疫情擴散必須停課者,停課期間之課程,由授課教師與學生協商後,調整上課時間與方式,補足停課時數。

九、休學及延長修業年限

  1. 境外生若於11035前未完成繳費註冊者,視同無法至本校就讀,本學期需辦理休學。學生至遲應於11048日前以通訊方式或委託他人,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申請,並由該處統一專簽向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申辦休學手續。
  2. 前款無法於本學期順利就學者,得個案專簽申請本學期休學不列入休學期數,或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。

十、學校相關輔導協助機制

  1. 啟動輔導關懷機制:由住宿服務組、諮商暨健康中心、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等單位,針對符合安心就學申請資格學生之身心狀況,進行評估與處遇,並視狀況轉介校外相關資源
  2. 個案追蹤機制:將由校安中心做為非上班時間之單一窗口,上班後校安中心將視學生諮詢問題,諮詢教務處相關同仁。
  3. 維護學生隱私所有學生狀況及資料,皆以保護個案隱私為基本考量。

十一、成績考核

  1. 學生完成通報手續並列入追蹤個案者,請假期間之缺課不列入當學期該課程之缺曠課紀錄,亦不扣減該科出席成績。
  2. 考試請假從寬處理,並由教師自行決定補考方式,並視科目性質,調整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方式核定成績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