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租賃之港澳生,請儘速與房東聯繫並回報
校外租賃
之港澳生:
請與房東聯繫這學期108(2)的居住(契約)是否需繼續或暫停
,並於
2
月
24
日
(
一
)
下午
5
:00
前
,回報給自己系上的境外顧問 或 發電子郵件給OIA怡斐老師 (
yfwang3@gm.pu.edu.tw
)
需回報資訊如下:
1.
這學期居住繼續或暫停
?
2.
若居住暫停的話
(
需要協助搬東西
)
,房東聯絡方式及地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