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室公告
主旨:基於防疫需要,為降低可能傳播風險,並保障同仁自己、親友及周遭人士的健康,有關疫情期間職技同仁上班及請假處理原則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111/4/13防疫小組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同仁接到本校諮康中心或人事室通知有下列情形者,處理原則說明如下:
介入措施 |
事件 |
假別 |
上班方式 |
給薪標準 |
備註 |
與「確診者有密切接觸」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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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須請假 |
遠距上班 |
全薪 |
自接到通知當日起3天 |
檢疫或居家隔離 |
因執行職務 |
防疫隔離假 |
不須上班 |
全薪 |
以上班時間及地點判斷是否為執行公務 |
因個人因素 |
休假 |
不須上班 |
全薪 |
得依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病假、事假、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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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疫隔離假 |
不須上班 |
不支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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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主健康管理 |
因本校要求在家隔離 |
不須請假 |
遠距上班 |
全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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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仁自主隔離 |
自主健康管理假 |
不須上班 |
不支薪 |
得依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病假、事假、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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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離治療 |
因執行職務 |
公傷病假 |
不須上班 |
全薪 |
以上班時間及地點判斷是否為執行公務 |
因個人因素 |
休假 |
不須上班 |
全薪 |
得依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病假、事假、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。 |
三、上述處理原則,將隨疫情進行滾動式修正。